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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0工業設計及創新類獎勵、補助專項資金高調亮劍 | FROM ZERO TO ONE
- 來 源:網絡
- 發 表 于:2020-04-09
- 作 者:工業設計小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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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經信局官網今天最新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創新與設計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注冊和稅收解繳關系在成都市的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可開展2020年成都市工業設計及創新類獎勵、補助專項資金申報工作。
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成委發〔2017〕23號)及《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成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貫徹〈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項目申報指南通知》(成經信財〔2017〕89號)要求,開展對2020年成都市工業設計及創新類獎勵、補助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一)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獎勵
(二)工業設計中心自身能力建設補助
(三)科技成果轉化補助
(四)企業創新能力獎勵
二、申報條件、支持標準及申報材料
(一)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獎勵
1.申報條件。在66個產業功能區內,2019年獲得國家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
2.支持標準。對新創建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申報材料。(1)《成都市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獎勵項目專項資金申報書》(附件1);(2)獲得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批復認定文件(復印件);(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工業設計中心自身能力建設補助
1.申報條件。在66個產業功能區內,獲得市級(含)以上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2019年通過購置設備、軟件實現工業設計能力提升。
2.支持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工業設計中心,按上一年度新增設計設備和軟件投入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3.申報材料。(1)《成都市工業設計中心自身能力建設補助項目專項資金申報書》(附件2);(2)市級(含)以上工業設計中心認定證書或批復認定文件(復印件);(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4)上一年度新增設計設備和軟件投入材料:設備及軟件采購支出明細匯總表、發票、會計處理憑證、銀行付款憑證、采購合同。
(三)科技成果轉化補助
1.申報條件。須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1)在66個產業功能區內,圍繞新產品開發和工藝改進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并實現產業化的技術創新項目的企業;(2)上年度(或連續12個月)實現項目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3)項目研發投入達到100萬元以上。
2.支持標準。按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項目技術研發投入(研發設備、研發材料、研發相關檢驗費、研發相關模具費)的15%給予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3.申報材料。(1)《成都市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補助專項資金申報書》(附件3);(2)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鮮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3)研發項目的立項報告;(4)與研發項目相關的專利等相關資料;(5)產品生產需要批準的,相關的批準許可證;需備案的,相關的備案手續;(6)2019年度經審計后的企業財務報告(包括審計報告、審計后的報表及會計報表附注);(7)本項目近兩年技術合同情況表,技術合同、技術支出對應的發票、銀行付款憑證;(8)項目研發投入明細表、研發支出明細賬,研發支出會計憑證、購買合同、發票、付款憑證,金額較大的研發用的設備照片;(9)上年度或連續12個月項目銷售收入明細表及500萬以上的銷售發票。
(四)企業創新能力獎勵
1.申報條件。在66個產業功能區內,2019新獲得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稱號的企業。
2.支持標準。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申報材料。(1)《成都市企業創新能力建設獎勵專項資金申報書》(附件4);(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3)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批復認定(核定)文件(復印件)。
三、工作要求
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和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初審和現場核查,確保申報項目和材料的真實性,篩選符合條件的企業聯合行文上報。并在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前將推薦文件,匯總表,企業申報資料(一式兩份,PDF格式及word電子文檔)報送市經信局工業設計與創新創意處。請嚴格按規定時間和要求上報,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一)本通知所稱“企業”指注冊和稅收解繳關系在我市的工業和信息化企業。
(二)已獲得過市級及以上財政補助或獎勵的同一項目(含發票)不得重復申報及使用。
(三)所有申報資料須真實有效,提供的復印件均須加蓋本單位(企業)公章,原件在項目審核、審計時使用。
(四)其他具體要求見申報書。